目前,我國的管道套筒補償器有CJ / T 3016. 2-1994“城市供熱補償器焊制套筒補償器”標準。該標準基于國內和國際標準和制造商的產品樣本,結合國內研究和生產實踐以及用戶體驗,并基于對設計,生產和使用單位的廣泛咨詢。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:(1)范圍; (2)參考標準; (3)術語; (4)產品分類; (5)技術要求; (6)試驗方法; (7)檢驗規(guī)則;證書,標志,運輸,存儲。適用范圍:城市供熱用焊接套筒補償器,公稱壓力不大于2.5 MPa,介質溫度不大于350°C,公稱通徑為80 mm -1200 mm。
本標準中產品檢驗的主要要求如下:
(1)工廠檢查
每個產品都應進行外觀檢查,尺寸檢查,焊縫無損探傷、壓力試驗,合格后方可出廠。檢驗規(guī)定及合格標準應符合規(guī)定
檢驗項目包括:
a,外觀檢查:包括焊縫外觀,加工面等應符合圖紙要求和本標準的要求。尺寸檢查:所有零件,公差尺寸均符合圖紙要求和本標準的規(guī)定;
b、焊縫的無損檢測:檢驗數量為每批產品的15%,不低于1個。超聲波探傷符合JB 1152 II級或CB 827;磁粉探傷符合JB3965;射線照相探傷符合GB 3323三級標準;檢測合規(guī)性;
c,壓力試驗:實驗要求,1。5公稱壓力保持lOmin,結果試件的任何部分均無泄漏為通過檢驗;
(2)型式試驗
對于型式檢驗的補償器樣品,應從已通過工廠檢驗的產品中隨機選擇一定數量n(至少2對)相同類型的補償器。型式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查,尺寸檢查,焊縫無損檢測,壓力試驗和摩擦試驗。摩擦試驗,檢驗規(guī)程和資格標準應符合規(guī)定。摩擦試驗要求:當密封結構在壓力下沒有任何泄漏時,給出公稱壓力下的摩擦數據或計算方法。
事實上,CJ / T 3016. 2-1994標準遠遠不能滿足當前產品的開發(fā)和實際使用的需要。應用范圍如下:(1)適用范圍為:對于城市供熱,公稱壓力不大于2.5 MPa,不能滿足要求。在化工,熱電等高壓的情況下,許多企業(yè)已經建立了自己的企業(yè)標準,作為企業(yè)組織壓力管道部件生產,銷售,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和制造許可證的依據; (2)產品結構只有單向補償和雙向補償器兩種類型,無現有的平衡型; (3)無損檢測,焊接標準現已廢除標準,尚不清楚哪種焊縫需要進行無損檢測,因此建議修改套管補償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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